乳癌口服標靶藥 治療新選擇

 

 記者戴淑芳/台北報導
 乳房為女性的第二性徵,乳癌病患在罹癌後所面臨的身心靈轉變與傷痛旁人常無法體會;台灣乳房醫學會表示,乳癌標靶口服藥物使晚期乳癌治療多了一項新選擇,較可兼顧疾病控制及生活品質。
  晚期乳癌患者已超過  2200人,占所有乳癌患逾  2成,但據統計,乳癌第  4期病患存活率僅  24.9%。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暨台大醫院乳房醫學中心主任黃俊升指出,控制腫瘤體積、緩解腫瘤症狀、延長疾病無惡化存活期、延長整體存活期,並提供 病人可能最佳生活品質為晚期乳癌治療目標。
 目前針對晚期乳癌可選擇的治療方式,可分為局部與全身性。局部治療包括外科手術、放射線治療;全身性包括荷爾蒙治療、標靶藥物治療及化學治療。
  黃俊升指出,乳癌患者近  7成屬於荷爾蒙受體陽性  (ER+  or  PR+),根據最新  2013年美國權威癌症治療指引  NCCN建議,以荷爾蒙療法為第一線用藥的優先選擇,但隨著癌細胞型態不斷轉變,平均治療  8至  12個月後,部分轉移性乳癌患者會對荷爾蒙療法產生失效或抗藥性的問題,此時需再嘗試其他治療方式。
 台灣乳房醫學會秘書長、台北榮總一般外科主治醫師曾令民表示,若患者對荷爾蒙治療產生抗藥性,過去僅能採化學治療,但新的乳癌標靶口服藥物,使晚期乳癌荷爾蒙治療失效後的第一線治療藥物多了新選擇,且合併荷爾蒙療法,不遜於化療成效,且能延緩化療使用時機。
 曾令民表示,曾收治一名  57歲婦人,因乳房左側出現轉移,嘗試化療藥物小紅莓及歐洲紫杉醇均失效後,改用口服標靶藥物合併荷爾蒙療法後,目前已控制病情,無需承受化療之苦並能兼顧生活品質,顯見積極治療不一定要與化療劃上等號。
 曾令民表示,國外大規模臨床試驗證實,合併使用口服藥物抑制劑可顯著延緩腫瘤惡化達  11個月,可為患者帶來更好的生活品質,且不需先承受化療副作用。不過,目前口服抑制劑尚未納入健保給付,患者須自費  1個月  12-13萬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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