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宮頸癌化療》初期患者未必都需化療

 

子宮頸癌患者一定要接受化學治療嗎?署立雙 和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陳碧華表示,目前治療以手術為主,對癌細胞轉移有疑慮時,在癌症第二期會進行預防性化療。不過化學治療藥物往往帶有一些毒性,常引起 噁心、嘔吐等副作用,因此,子宮頸癌一期或二期上患者不一定都需要接受化療,也可能採用電療做輔助治療。

子宮頸癌患者早期發現病灶,或許也能保留子宮。陳碧華醫師指出,癌症病程在一期上的時候可以考慮進行子宮頸局部根除手術。如果是子宮頸抹片檢查異 常,但還在癌前病變階段,就可運用局部錐狀切除手術去除病變部位。有些年輕女性或三十、四十歲女性還沒有生育,留住子宮,未來還能懷孕生子。

子宮頸癌與人類乳突病毒感染大有關聯。陳碧華醫師提醒,女性泌尿道、陰道發炎、感染時,一定要盡早就醫,盡快解決感染問題。泌尿道、陰道不斷反覆細菌感染,子宮頸附近就會一直呈現發炎狀態,此時人類乳突病毒就容易趁虛而入,造成癌症病變。

早期子宮頸癌幾乎沒有症狀,必須靠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,才能早期發現異常。子宮頸癌常見症狀包括出血、性行為不正常出血等,月經周期則很少受到影響。

由於人類乳突病毒會增加子宮頸癌風險,所以像多重性伴侶的人、泌尿道、陰道反覆發炎感染患者、糖尿病患者、裝避孕器有感染風險者最好能定期自費做人類乳突病毒篩檢,對健康較有保障。

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、台灣女性癌症協會理事長曾志仁表示,開刀後發現有淋巴擴散情形時,仍需電療、化療;而二期以上者直接用電療跟化療。

30歲以上的女性,每3年至少一次子宮抹片檢查。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指出,根據100年該局篩檢資料,每70位30歲以上接受抹片篩檢的女性,就有1位發現有子宮頸癌前病變或子宮頸癌,效益相當高;篩檢成效也反映在早期婦癌個案數的比率提高。

台灣乳癌早期個案發現率達76.3%,子宮頸癌比率亦達85%,兩早期發5年存活率達8-9成;現今的治療進展已讓婦癌像慢性病一樣,透過藥物控制、長期追蹤,就可降低死亡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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